建筑资料:测量员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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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员手册
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岗位与职责 1
1.1 1
1.2 1
1.3 2
1.3.1 2
1.3.2 3
1.3.3 3
1.4 4
1.5 4
1.6 5
1.7 5
1.8 6
1.9 6
1.10 7
第二章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与管理 8
2.1 8
2.2 9
2.2.1 9
2.2.2 9
2.2.3 9
2.2.4 9
2.3 9
2.4 10
2.5 10
2.5.1 10
2.5.2. 10
2.5.3. 10
2.6 11
2.6.1 11
2.6.2. 13
2.6.3. 13
2.7 14
2.8 14
2.9 14
2.10 14
2.10.1 14
2.10.2 15
2.10.3 15
2.11 16
2.12 16
2.13 16
2.13.1 16
2.13.2 17
2.14 17
2.14.1 17
2.14.2 17
2.14.3 18
2.14.4 18
2.15 18
2.16 C4)的填写方法 19
2.17 23
2.18 25
2.19 25
第三章 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测量与管理 27
3.1 27
3.2 28
3.3 30
3.3.1 30
3.3.2 30
3.3.3 30
3.3.4 30
3.3.5 30
3.3.6 30
3.3.7 31
3.3.8 31
3.3.9 31
3.3.10 32
3.3.11 32
附录A 测量岗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参考书目 33
附录B 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1
附录C 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测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1
附录D 城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仪器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5
附录E 施工测量记录(C4)填写示例 8
1. 岗位与职责
1.1岗位描述
测量岗位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实现设计意图、保证建筑产品质量的关键所在。工程测量按任务和作用分为设计测量(测定或测绘)和施工测量(测设或放线)两大部分。在建筑行业中,测量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的是施工测量,即将设计图上规划、设计好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测设至地面上预定的位置,作为建筑施工的依据。这项工作称为测设或放线。
测量岗位实施系统管理,按公司和项目两级管理,并形成测量系统。测量系统属技术系统子系统并受其领导。项目部测量班组属项目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1.2 岗位设置
按集团规定(见集团制度汇编),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配备专职测量技术负责人(测量管理岗位)和测量员。
岗位设置规定:
1.2.1以房建为主的单位
公司级:设专职测量管理人员(不少于一人)。
项目经理部:编制3~6人(其中:专职测量技术负责人1人,测量员2~5人)。
1.2.2市政(地铁)为主的单位
公司级:编制4~6人(其中:专职测量管理人员1~2人,测量员3~5人)。
项目经理部:编制4~5人(其中:专职测量技术负责人1~2人,测量员3人)。
1.3 管理职责
1.3.1公司级职责
1.3.1.1总体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测量的法律法规、规范。
组织制定工程测量管理细则,贯彻、执行测量工作有关规定。
(3)组织参加勘测设计单位等的交接桩,交接后及时组织复测和桩位保护。
(4)负责对主要建筑物或构筑物平面位置、控制轴线等测量定位后的复测。
(5)组织总结和推广施工测量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对测量员的技术培训。
(6)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并参加对测量事故的处理。
(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的测量工作。
(8)组织对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检定和申报。
(9)负责工程测量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
1.3.1.2分项职责
(1)建筑工程
接桩后对定位依据(红线桩、定位桩、坐标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对项目部定位后的复测验线工作。
组织对重要或大型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和永久水准点布设及复核工作。
4)竣工测量资料的编绘工作。
(2)市政工程
1)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管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2)加密线路中线、导线点、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
3)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4)对新建的大型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及复测工作。
5)竣工测量资料的编绘工作。
1.3.2项目经理部职责
1.3.2.1总体职责
(1)负责接桩后的复测和建筑物或构筑物测量放线工作。
(2)组织(或参加)对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处理方案。
(3)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4)负责施工栋号测量后的复核验线工作。
(5)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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