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宣贯讲义GBT-21431-201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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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电涌保护器(SPD) --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 5.8.1.1 基本要求 5.8.1.1.1 应使用经国家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检测,符合GB18802.1和GB/T18802.21标准的产品。 5.8.1.1.2 原则上SPD和等电位连接位置应在各防雷区的交界处,但当线路能承受预期的电涌电压时,SPD可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处。 5.8.1.1.3 SPD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具有通过电涌时的电压保护水平和有熄灭工频续流的能力。 ? 5.8.1.1.4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选择220/380V三相系统中的电涌保护器,Uc值应符合本标准表4的规定。 表4 在各种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时SPD的最小UC值 电涌保护器连接于: 低压交流配电接地型式 TT系统 TN-C系统 TN-S系统 引出中性线的IT系统 不引出中性线的IT系统 每一相线和中性线间 1.15Uo 不适用 1.15Uo 1.15Uo 不适用 每一相线和PE线间 1.55Uo 不适用 1.15Uo 1.15U 1.15U 中性线和PE线间 1.15Uo 不适用 1.15Uo 1.15Uo 不适用 每一相线和PEN线间 不适用 1.15Uo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Uo指低压系统相线对中性线的标称电压,U为线间电压,U= 3 Uo。 2:在TT系统中,SPD在RCD的负荷侧安装时,最低Uc值不应小于1.55UO,此 时安装形式为L-PE和N-PE;当SPD在RCD的电源侧安装时,应采用“3+1”形式,即L-N和N-PE,UC值不应小于1.15UO。 3: UC应大于Ucs。 3.8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 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少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GB/T19663-2005,定义5.8] 3.9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on device,SPD 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也称浪涌保护器。 注:改写GB/T19663-2005,定义7.31。 4 检测项目 以下检测项目内容应按检测程序中对首次检测和后续检测的规定来选取。 a)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b) 接闪器 c) 引下线 d) 接地装置 e) 防雷区的划分 f) 电磁屏蔽 g) 等电位连接 h) 电涌保护器(SPD) 5 检测要求和方法 5.1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应按GB50057-1994(2000版)中第二章、第3.5.1条、第3.5.2条及附录一的规定对建筑物进行防雷分类。 在设有低压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的建筑物需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情况下,当该建筑物不属于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和不处于其他建筑物或物体的保护范围内时,宜将其划属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5.2 接闪器 5.2.1 要求 5.2.1.1 接闪器的布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1.2. 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应符合GB50057-1994(2000版)中第四章第一节的要求。 建筑物防雷类别 避雷针滚球半径/m 避雷网网格尺寸/m×m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30 ≤5×5或6×4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45 ≤10×10或12×8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60 ≤20×20或24×16 说明: 外部LPS用于截收建筑物的直击雷(包括建筑物侧面的闪络),将雷电流从雷击点引导入地。同时将雷电流分散入地,避免产生热效应或机械损坏,以及在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地方产生危险电火花。 不允许使用具有放射性的接闪器。 滚球法适用于任何场合; 保护角法适用于外形简单的建筑物,但受高度限制; 网格法适用于对平面表面的保护。 5.2.2 接闪器的检查 5.2.2.6 检查接闪器上有无附着的其它电气线路。如果接闪器上有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则应按GB 50169-1992中第2.5.3条规定检查,即“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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