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22-2003饲料用酶制剂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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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72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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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参加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少美、罗道栩、刘亚力、杨建策、冯国华。
NY/T722-2003
饲 料 用 酶 制 剂 通 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酶制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其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用酶制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5917-1986 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
GB/T6435-1986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10648 饲料标签
GB/T13079-199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13080-1991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13082-1991饲料中锡的测定方法
GB/T13091-1991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
GB15193.1-1994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17480-199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方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
QB/T1803-1993 工业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饲料用酶制剂 feedenzymepreparation
是通过产酶微生物发酵工程或含酶的动、植物组织提取技术生产加工而成,具有一种或几种底物清
楚的酶催化活性,有助于改善动物对饲料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等,并有功效的生物学评定依据,符合安
全性要求,作饲料添加剂用的酶制剂产品
4 饲料用酶制剂的分类、酶种和剂型
4.1饲料用酶制剂的分类
饲料用酶制剂可分为饲料用单一酶制剂、饲料用复合酶制剂和饲料用混合酶制剂。
4.1.1产品为经过分离、提纯工艺而只含有一种功效酶成分,对饲料中一种成分具有酶催化作用的饲
料用酶制剂称为饲料用单一酶制剂。
4.1.2 产品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主要功效酶成分,这些酶是根据饲料原料和动物消化生理的不同而
特定复配,对饲料中多种成分具有酶催化作用的饲料用酶制剂称为饲料用复合酶制剂
4.1.3 产品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主要酶活,对饲料中一些成分具有一定的酶催化作用的饲料用酶制
剂称为饲料用混合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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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饲料用酶制剂的酶种范围
饲料用酶制剂产品需说明其主要酶种及酶活,可用作饲料用酶制剂的酶种主要有如下几类:
4.2.1 强化动物内源性消化酶的酶种。如:酸性蛋白酶、中性蛋白酶、a一淀粉酶、糖化酶等。
4.2.2 分解非淀粉多糖类抗营养因子的酶种。如:木聚糖酶、自一葡聚糖酶、甘露聚糖酶等
4.2.3 破坏其他抗营养因子的酶种。如:果胶酶、植酸酶等。
4.3 饲料用酶制剂的剂型
饲料用酶制剂的剂型分为:固体剂型和液体剂型两种。
5 要求
5.1 安全性要求
5.1.1饲料用酶制剂酶源如来自于含酶的动、植物组织提取途径,则该动、植物组织要求是安全组织。
从动、植物可食部分的组织提取的酶制剂用作饲料用酶制剂的酶源,可判定是安全组织。
5.1.2 饲料用酶制剂酶源如来自产酶微生物发酵工程途径,则该产酶微生物发酵菌株要求是安全菌
株。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产酶微生物发酵菌株为安全菌株:
— 该菌株是非致病性的(包括动、植物致病性);
— 不产生毒素和其他有害生理活性物质;
— 菌种的遗传性稳定,易保存,不易退化,不易遭受噬菌体等的感染。
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菌株为酶源的发酵菌株可判定为安全菌株
5.1.3 动、植物组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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