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处理回采、掘进工作面、井下机电硐室等场所火灾事故的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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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处理回采、掘进工作面、井下机电硐室等场所火灾事故的措施
一、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及其选择
1、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条件
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
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
求:
⑴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
⑵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⑶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避免瓦斯、煤尘爆
炸。
⑷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退。
⑸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遇险
或受威胁人员分布,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
2、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巷,或者发生在比较复杂的通风网络中,
改变通风方法可能造成风流紊乱、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可能出现瓦
斯积聚等后果时应采取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3、当火灾具体位置范围、火势受威胁地区等情况没有完全了解清楚时,
应保持正常通风。
4、当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且实施直接灭火时,采取正常通风,以维持
工作面通风系统的稳定性,确保瓦斯正常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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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采用正常通风方法会使火势扩大,而隔断风流又会使火区瓦斯浓
度上升时,应采取减少风量的方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
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
6、在减少灾区风量的救灾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浓度在上升,特别是瓦
斯浓度上升到2%左右时,应立即停止此法,恢复正常通风,甚至增加
灾区风量以冲淡和排出瓦斯。
7、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内及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
风,使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
8、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火
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
9、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灾区内遇险人员未撤离时,也应增
加灾区风量,及时吹散爆炸产物、火灾气体及烟雾,以利人员撤退。
10、火烟短路是救灾过程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如打
开进回风间的风门)进行风量调节,把烟雾和CO直接引入排风,减少
人员伤亡。
11、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其内的硐室、中央石门发生火
灾时,一定要采取全矿性反风措施,以免全矿或一翼之间受到烟侵而
造成重大恶性事故,采区内部发生火灾,若有条件利用风门的启闭实
现局部反风,则应进行局部反风。
12、反风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决定,应慎重考虑反风后果。如果决定
反风应首先撤出原进风系统的人员,并让指挥部成员、救护队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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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救灾人员知道,同时设法通知井下人员,井口要设安全岗哨,控制
人员入井。
13、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适用条件是:火灾发生在回风井筒及
其车场时,可停主要通风机,同时打开井口防爆盖,依靠火风压和自
然风压排烟;火源发生在进风井筒内或进风井底,限于条件限制不能
反风,又不能让火灾气体短路进入回风时,一定要尽快停止主要通风
机运转,并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使风流在火风压作用下自动反向。
即使在上述情况下使用,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二、火风压的产生
及其控制
1、积极灭火,控制火势。
火灾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直接灭火失效时,当
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建筑临时密闭,适当控
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
2、正确调整火风压压差,避免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