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共3篇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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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和下一年工作设想
一、加强医疗机构监管。
贯彻执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管理监督检查,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发出《广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当场记分通知书》4份。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村(居)卫生站、诊所(门诊部)校验、变更、有效期满换证 39 家。组织开展全区诊所、门诊部、卫生站综合监督专项抽查。6月19日-30日,局组织区卫监所人员对全区部分诊所、门诊部和村(居)卫生站综合监督专项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当地落实整改,共发出《综合监督意见书》7份,立案行政处罚2家。
二、健全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体制。
(一)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2月9日,全省召开“解决医患纠纷,打击医闹”电视电话会议,区政府也相应召开会议,马文玲常务副区长在会议部署我去解决医患纠纷,打击医闹有关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门制定《潮阳区卫计系统医患纠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把医患纠纷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化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省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明确医疗机构是医疗纠纷调处责任主体,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当成为医疗纠纷调处组织协调责任主体,及时更新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二是要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为内容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设置统一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公布投诉电话,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及时解答和处理有关问题;四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五是明确医疗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按《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加强排查,落实医患纠纷调处有关工作
根据市《转发省卫计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区维稳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动落实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精神,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制定《潮阳区卫计系统医患纠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以卫计局局长为组长的医患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各医疗机构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医疗机构第一把手同时是本单位排查治理医患纠纷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协调解决医疗纠纷10宗,其中人民医院3宗,大峰医院2宗,妇幼保健院2宗,中医院、贵屿镇卫生院、城南口美卫生站各1宗,维护了我区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和完善医疗服务市场。
1、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从今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我局继续授权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在地非法行医进行取缔,并由我局出具《取缔公告》。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前期对辖区非法行医调查摸底基础上,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巡查发现的非法行医点进行取缔,并进行宣传教育,做耐心说服、劝诫工作。经教育无效或取缔后仍反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进行查处、立案行政处罚。对那些已取缔和立案行政处罚后的非法行医点进行跟踪巡查,巩固成果,防止反复。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后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潮阳区各镇(街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周报表》上报我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共上报需要立案查处线索59条,均落实查处。
2、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突出以“黑诊所”、外来游医、假医、药店坐堂医和药店输液为重点对象,以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聚居地为重点地区,以和平、谷饶、贵屿、铜盂和城区为重点镇(街道),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尤其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就打击一宗,彻底根治非法行医问题,严防因非法行医出现的伤害死亡事故。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那些符合启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都启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进行处罚。
3、部门联动,合力打击。6月20日,我局和谷饶镇人民政府联合组织一次执法行动,重点对谷饶镇辖区内外来游医、假医和非法输液进行突击检查,取缔“黑诊所”3家,收缴药品一批。逐步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4、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专门成立卫计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督查小组,对各镇(街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督查,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
开展全区诊所、门诊部、卫生站综合监督专项督查。从6月10日开始,抽查全区部分诊所、门诊部和卫生站,重点检查依法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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