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畜禽专业合作社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pdf
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刘鹗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瑞安市鑫农畜禽专业合作社沼气综
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
•······2025.05.24
•【字号
·······[2025]465
•【施行日期】2010.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瑞安市鑫农畜禽专业合作社沼气综合利用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0〕465号)
瑞安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鑫农畜禽专业合作社沼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请示》(瑞发改农〔2010〕9号)悉。为实现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
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和农村节能降排,改
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家鼓励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精神,经商省农业厅,原则同
意建设该工程。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粪污的前处理系统、厌氧消化池系统、沼气
利用系统和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日处理养殖污水45吨,建设厌氧发酵池300立方
米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瑞安市荆谷乡石埠村。
三、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56
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6万元,其余108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四、项目法人及建设期:该工程由瑞安市鑫农畜禽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建
设期为1年。
五、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沼气3.29万立方米,减少排污1.64万
吨。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请据此批复和国家安排的投资计划编报工程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实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
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
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