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卫生填埋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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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卫生填埋作业
市场化运作情况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卫生填埋作业市场化运作
2、项目位置:位于嘉峪关市北约16公里的断山口。
3、项目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4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04年8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能力250吨,场区总占地面积199.28亩,其中填埋区161.96亩,生活管理区7.26亩,其它30.06亩;总库容127.39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10.83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垃圾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工艺。
该填埋场建有防渗系统、防洪系统、导渗导气系统、监测系统等几大系统。该场主要用于处理嘉峪关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合计约200吨/日。
该填埋场的垃圾处理工艺流程为:垃圾运输车辆进场→过磅称量→沿进场道路进入填埋作业区→听从指挥到指定地点倾倒→填埋机械开始作业→在保护膜的前提下推平、压实→做好覆盖。
二、对项目现场主管的要求
项目现场主管必须驻场办公。
三、运营范围内容和期限
负责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的卫生填埋,垃圾处理量约200吨/日,运营期限为1年。
运行具体工作内容:1、负责进场垃圾的填埋覆盖、清运垃圾车辆的指挥、填埋场周边环境清洁;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汛、防火、人员和车辆设备的生产作业安全;3、负责应急填埋工作。
四、项目运营基本条件
1、车库:环卫局免费提供车库1间给中标单位使用,不得转移他用。
2、填埋气体收集系统:填埋区设有导气石笼,要求随着垃圾堆体的不断升高,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市环卫局委派的相关施工单位加高石笼。
五、运营工作要求和考评标准
填埋场的运营过程及质量应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中的要求;环境污染控制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具体运营工作要求及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六、运营监督管理
(一)运营监管机制
监管单位(嘉峪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根据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的原则,与运营中标单位签订运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并通过垃圾处理场负责填埋运营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运营质量考评办法
1、垃圾处理场根据《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质量考评标准》(见附件3)以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运营质量考评,不固定每月的考评时间和次数。
2、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作为考评见证人参加考评,并在每次考评表上签字认可。如不在现场或有争议之处,垃圾处理场工作人员用数码相机把每个扣分项目的现场情况拍摄下来,作为扣分的凭证。
3、每次考评后,垃圾处理场将以书面形式把当次考评结果送达运营单位(如有争议扣分项目,将附上扣分项目的现场照片)。
4、运营单位如对该考核结果不服,应在接到考核结果的2天内向垃圾处理场提出更正要求并说明理由,否则视做对考评结果无异议;垃圾处理场应在接到运营单位提出更正要求的3天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作对考评结果的更正;如运营单位对垃圾处理场的答复仍不服的,可按有关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5、每月2日(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垃圾处理场对运营单位上月各次考评扣分数进行累计,再以考评底分100份减去扣分的累计数,即为运营单位上月的月考评分。
(三)根据月考评分扣减当月运营费用的方法
1、月考评分在96分以上(含96分),不扣减当月运营费用。
2、月考评分在95分时,扣减当月运营费用的5%,月考评分在94-90分,考评每降1分,扣减当月运营费用增加1%。
3、月考评分在89-85分(含85分),考评每降1分,扣减当月运营费用增加2%。
4、月考评分在84-80分(含80分),考评每降1分,扣减当月运营费用增加4%。
5、月考评分在80分以下,管理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发当月运营费。
(四)市环卫局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垃圾填埋运营工作要求和考评标准,对于一些新出现的环卫作业问题,市环卫局可以向中标单位发出环卫作业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参照上述运营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环卫作业的同时,还应按照市环卫局向中标单位发出环卫作业书面通知要求进行环卫作业。
(五)运营费用的计算和核拨
1、年运营费用除以12个月,即为运营单位当月的运营费用。
2、每季度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市环卫局根据垃圾处理场的考核结果兑现上季度运营费用。
(六)运营权的终止
1、市政府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进行体制改革,需终止合同的,市环卫局有权终止运营权,并终止合同,不补偿损失。
2运营单位将填埋作业分包或转让给其他单位进行运营;
3、运营单位丧失运营资质或无力继续正常履行运营合同;
4、未经管理单位同意,运营单位擅自处理不符合进场规定的垃圾超过2次;
5、填埋场发生中毒、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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