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最全最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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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重庆市房屋租赁
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重庆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此房屋仅作为家庭居住使用,不可作为商业(营业、办公等) 、仓库、员
工宿舍等用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 并由乙方做出相应
的赔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
单》 (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
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
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 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 (□书面 / □口头) 续租要求 , 协商一致后双方重
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该住房的年租金是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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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超过 1 周未支付,之后将按照每天 100 元收取滞纳金。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
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物业管理费( 年 月 日前) 由甲方承担, 物业管理费
( 年 月 日 之 后 ) 由 乙 方 承 担 , 自 租 赁 期 起 始 之 日 起
由乙方承担: (1) 水费 (2) 电费(3) 电话费 (4) 电视收视费 (5) 燃气费 (6) 物业管理费 (7) 卫生费 (8) 上网
费 费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支付情况。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
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 《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重庆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
《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重庆市的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校内(重庆外国语学校)管理规约。 ?
禁止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房屋租赁期内, 乙方承诺不从事违反校内各种安全制度、 房屋安全、 消防安全等活动,
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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