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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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绿色通道”是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员,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绿色通道”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5、其它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厦门市医院关于
《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
各科室: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急诊绿色通道。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绿色通道一、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交费。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1、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3、首诊医生要执行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陪同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患者的任务。4、急诊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各种急诊抢救小组参加抢救。5、对需住院、紧急手术或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到达,并当面完成与下一个科室的患者病情的交接工作。6、对需做各种辅助检查确诊的危重患者,必须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7、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8、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10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 9、收及药房,应完成收费、取药工作。10、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超声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11、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 12、对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1、急诊科要尽可能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患者最后的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每月将详细资料上报医务科。2、医务科管理急诊绿色通道,每月审查急诊科上报的资料,定期追踪检查,进行急诊绿色通道医疗质量讲评。不定期举行急诊绿色通道实地演练,促使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3、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绿色通道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绿色通道,医务科
定使用,对于印章丢失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催缴费用由当班医护负责,擅盖“绿色通道”专用章者每次扣当事人500元。
六、本规定下发文后即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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