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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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项目名称: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6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现有生活办公区
厂区内绿化
29MW燃煤热水锅炉
现有65m高烟囱
现有麻石水浴除尘器
煤堆场现状
现有水浴除尘水循环池
灰渣廊道及贮存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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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辛锐
联系人
贾毅
通讯地址
天水市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北侧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天水市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不新增占地,在原厂区内改造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0
总投资
(万元)
1572.66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3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3
评价经费(万元)
预见期
投产日期
年 月
1、项目由来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是造成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及酸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随着近年来我国集中供热工程的不断发展,燃煤锅炉所排放的烟气己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的重要来源。燃煤烟气的排放给环境带来的巨大压力,引起了我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根据天水市环保部门提供的环境空气常规监测资料,天水市每年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物含量不同,但冬季明显比其它季节偏高,经调查分析,造成这种大气污染物逐年增加和随季节变化的特征,主要与天水市冬季取暖燃煤耗量大有关。
天水市供热公天水市秦州区天河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于2007年,安装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建设有风机房、生产辅助用房(包括水处理间、变配电室、地磅房、热力调度中心等)、渣廊、烟囱、除尘器等建(构)筑物。厂内每台29MW燃煤锅炉仅配置了一台麻石水浴除尘器,无专门脱硫、脱硝设施。现状排放烟气无法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对再用锅炉排放限值的规定,环保改造项目的启动迫在眉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看,对项目建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和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结合建址环境特征,项目排污特点等,编制完成《天水市天河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4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6月25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253号令);
(10)《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8月);
2.2技术依据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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