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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状探究.doc

发布:2017-05-23约4.24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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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状分析   摘要 近年来,河南省把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促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环境、发展数量、覆盖面等各方面深入分析了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状,得出了经营环境不断优化、数量不断壮大、经营覆盖面不断拓宽、耕地占主导地位、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等结论 关键词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295-02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农业领域的改革涉及10项内容,其中包含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为落实上述重大改革,指出要“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文件提出八大改革措施,其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运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1-2] 1 研究方法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组成课题组,设计调查问卷和调查表,课题组成员进行专题调查,走访省农业厅、发改委、开发办并实地调研了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省农业厅搜集目前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经验材料并进行座谈,深入交流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经验。在问卷统计分析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得出河南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现状 2 研究结果 2.1 经营环境不断优化 2.1.1 政策引导力度加大。河南省政府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0〕94号),建立了河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发改、财政、农业等9个部门共同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机制。在此基础上,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指导目标,指出工作重点,提出了主要措施 2.1.2 财政奖补力度加大。河南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河南省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标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各市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了奖励补助办法。如许昌市襄城县制定了《襄城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及补助办法》,鼓励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对连片承租土地13.33 hm2以上(若不连片,每块土地必须在3.33 hm2以上),租期5年(含5年)以上(以租赁合同为准),且承租土地用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奖励1 500元/hm2等;扶持新办家庭农场,对当年新成立、符合认定标准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鼓励家庭农场加大投入,对家庭农场集中连片建设设施农业的大棚、温室大棚、连栋温室大棚,当年新增建设设施栽培2 hm2以上的,补助3 000元/hm2;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家庭农场对流转土地的水利设施进行改造优化等奖励措施 2.1.3 部门服务力度加大。河南省为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功与18家专业银行进行对接,完成贷款项目 432个,实际发放贷款额度达154亿元;协调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支持 6家商业银行,完成了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票据再贴现10亿元;以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会和河南汇财农业担保公司为依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下发了《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郑银发〔2014〕214号)和《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郑银发〔2015〕70号),2015年将在济源市、兰考县等25个市县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培训力度,各级农业部门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逾6万名;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先后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对1 000名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和200名家庭农场主进行了培训[3-4] 2.2 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2.2.1 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河南省自2004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试点工作以来,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尤其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河南省农民专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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