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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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2016-12-19浏览:分享人:孙馨芸手机版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平阴团县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改进作风、厘清责任、加强教育、健全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 一、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格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式,杜绝一言谈;党员干部学习、考勤、值班、行为规范等日常事务,采取日抽查、周通报、月兑现的过失倒扣分制度管理,同时在半年和年终进行班子成员和干部互评活动,采取公开监督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部门、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团县委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加强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三严三实”精神,组织观看《廉政准则》、《“四风”之害》、《焦裕禄》、《杨善洲》等专题教育片,通过正面典型和反面教育的对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四面镜子”,对照焦裕禄精神,加强自律自觉,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将“三严三实”作为工作生活的重要遵循,贯穿始终。 三、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团县委领导班子坚持从自身做起,从青年群众关注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围绕青年需求、青少年自护、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增强文稿起草和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围绕团省委“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和专题会,团县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团委调研8次,深入青年群众群体调研3次。切实强化厉行节约,简化和改进接待工作,从严管理“三公”经费,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压缩会议时间、规模和成本。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方面没有违规行为。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团县委及时召开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进行了交流探讨,并结合县委要求,研究制定了团县委实施方案。同时,为了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效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工作规则、学习培训、绩效考核、请销假、工作失误及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和财务管理、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干部进高消费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处罚等制度,从细节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构建长效机制,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践行治河为民这一理念,保障平阴黄河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突出抓好责任落实、风险防范、宣传教育、作风纪律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签订责任书的责任体系。切实纠正形式主义,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职责,找准廉政建设责任的重点和焦点,责任更加明确,重点更为突出。为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意见》,明确了党组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业务部门的重点工作、重点环节也明确了廉政责任。 二、在用人方面,强化干部监督教育。坚持从严治党、党管干部的重要原则,严格落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上级的部署,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等自查自纠工作,未有违规现象。建立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提醒约谈,召开了中层干部约谈会议。在干部选拔上,严格按照程序,大力实施民主推荐,规范任前公示和组织考察,确保把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先后依照程序办理了1名正科级干部和1名科员试用期满廉政考察、公示、廉政谈话等。 三、在查处方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 明确了一名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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