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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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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ZZC201601 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窑街城区环卫作业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甘肃.兰州 二〇一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三章 招标标书(参数要求)………………………………………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4 第五章 开标一览表格式………………………………………………33 第六章 投标相关格式…………………………………………………34 第七章 评标办法………………………………………………………45 附件 附件1:评标组织、原则及办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开标日期: 2016年2月25日下午15:00时 招标编号: HZZC201601(交易编号:HZZC201601) 1. 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 就下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窑街辖区内面积为24.15万平方米的10条市政道路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公用设施清掏擦拭、野广告清理、道路清洗、洒水降尘、冬季清雪环卫作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红古区西口2号政府统办楼七层)购买获得,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电子版加收50元 。(招标文件不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电话:0931-6253315 7.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703 0264 2920 0081 262 开户银行:工行红古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窑街城区环卫作业政府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质量标准:达到《窑街城区道路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并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相应规定要求。 投标人资质:投标企业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同时还应具备保洁、绿化工程或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2 合同名称:兰州市红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窑街城区环卫作业合同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投标人资质:投标企业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同时还应具备保洁、绿化工程或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5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6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总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必须在开标前3日提交)。 1)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方式汇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户,在汇款单附言中必须而且只填写10位的招标编号,不填或者填错,银行将退回您的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汇出,账户和户名必须与我中心报名登记的信息相符,否则,银行将退回您的保证金,导致废标。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收 款 人: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703 0264 2920 0081 262 开户银行:工行红古支行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截止2016年2月24日16:00 7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红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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