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加油站项目环评报告公示.docx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 13
3、环境质量状况 20
4、评价适用标准 32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8
6、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6
7、环境影响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80
9、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85
10、结论与建议 89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3、项目周边环境照片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5、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6、环境功能区划图
7、嵊州市生态红线分布图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备案文件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土地证、房权证
6、危废处置协议、危废处置单位资质、危废处置情况说明
7、检测报告
8、《关于加紧办理加油(气)站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函》(绍市环发(2019))
25号)
9、清运协议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嵊州市金庭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嵊州金庭加油站
法人代表
王成海
联系人
王成海
通讯地址
嵊州市金庭镇下任村下沙滩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312400
建设地点
嵊州市金庭镇下任村下沙滩
立项审批部门
嵊州市经信局
批准文号
2019-330683-52-02-039316-000
建设性质
新建(补办)
行业类别及代码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占地面积(平方米)
586.5
绿化面积(平方米)
2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已投产
1.1、项目由来
嵊州金庭加油站是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下属的一座终端
销售网点。油站成立于2006年,位于嵊州市金庭镇下任村下沙滩,已于2018年5
月完成双层罐改造。加油站东面为金庭镇中学、西、北面为下任小学、南面隔嵊张线
为下任村。站内设加油机2台,加油枪4支,油罐2个,油罐总容量60m3,消防设
施齐全完好。现有员工3人,主要经营汽、柴油、小包装润滑油和便利店的零售业务。
根据2018年度实际销售量统计,年销售量为2420吨,其中汽油1655吨,柴油765
吨。近几年嵊州地区私家车拥有量逐年递增,物流运输也有一定程度增加,因此本次
本次环评中加油站汽油和柴油的销售量按照2018年度实际销售量120%计,即年销
售量约2904吨,其中汽油约1986吨,柴油约918吨。
嵊州金庭加油站成立以来,其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环评审批及相关环保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企业以上行为属于未批先建行为。根据《关于加紧办理加油(气)站点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审批的函》(绍市环发〔2019〕25号)及2019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半年
会议精神,该加油站建设年代久远,营运期没有对环境造成污染,本次属于主动提交
1
2
环评报告,完善环保手续。
为了完善企业相关环保手续,企业拟对嵊州金庭加油站项目进行环评补办,企业已经对现有项目完成了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683-52-02-039316-000)。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4、加油、加气站”,须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
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以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
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12.29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12.29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10.26起施行);
(5)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2018.1.1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