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标准和修复过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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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W 14058
GMW焊接标准和修复过程
电弧焊—钢
要求
3.1 一般可接受标准
3.1.1 电弧焊的类别
3.1.1.1 电弧焊结构
电弧焊结构对产品焊接性能有所要求,除非焊接设计文件中有具体说明,所有的电弧焊是结构性的。
3.1.1.2 电弧焊工艺
电弧焊是在过程装配中安装到相关设备上进行的工艺,对产品的结构性能不做要求,此工艺必须获得产品项目人的认可并在焊接设计文件上签字
3.1.2 电弧焊评估
3.1.2.1 电弧焊结构
评估要求见3.1.3,3.2和3.3
3.1.2.2 电弧焊工艺
评估见3.1.3,3.2.1,3.2.2和3.2.3
3.1.3 填充物
填充金属应使用指定的,若使用非指定的填充金属会造成不一致性
3.2 目测可接受标准
3.2.1 焊接位置
焊接设计文件上一般会指明,从焊接位置到安装6mm内,焊缝位置不正确那么也认为是有差异性的,若要求焊缝是“全部包围”的,那么需要在焊接设计文件中说明,可使用焊接模板确定焊接位置
3.2.2 表面破裂
未经过放大就可视的焊缝表面破裂是不符的
3.2.3 烧穿
若有烧穿情况也是不符要求的
3.2.4 回熔
焊缝若有回熔是不符要求的
3.2.5 焊穿
当底面焊缝焊穿超过2×t最小(最薄的焊接板),对后续装配无任何影响,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设置,对后续装配有影响的,需去除多余焊接金属,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焊穿是不符合要求的
3.2.6 漏焊
对焊接设计文件上要求的一些焊接有遗漏的,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3.2.7 多焊
焊接数量不能超过焊接设计文件上规定,当超过要求焊接数量,焊接工艺需调整至初始合格状态,多焊是不符合要求的
3.2.8 凹陷
凹陷一般发生在焊缝末端,且是不连续的,凹陷不算做有效长度
3.2.9 焊接方向
焊缝不得偏离规定的焊接方向(若在焊接设计文件上有说明)
3.2.10 焊接的可视外观
当焊缝形状变化或焊渣数量增加,焊接工艺需调整至初始合格状态
3.2.11 跳焊
非连续性跳焊,跳焊长度不算做有效长度
3.2.12 翻模
包含翻模的焊缝长度是非连续性的,不算做有效长度
3.2.13 咬边
当焊缝上出现咬边时,根据图1B确定咬边区是否符合要求
图1A 咬边
图1B 可接受咬边
3.2.14 表面气孔
当焊缝上出现气孔,使用图2B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表面气孔是一个独立属性,不能包含在表1允许的最大连续长度中,需单独进行评估,焊缝长度的任25mm的气孔是可接受的,或满足图2B要求,
图2A表面气孔
图2B可接受性气孔
3.3 可接受测量标准
3.3.1 有效焊接长度(Le)
假设允许最大非连续值未超过表1中所给值,焊缝的有效长度大于或等于要求的焊缝长度(如表1所示)是可接受的,焊缝超过允许最大焊接长度(LW+2Lt)需将焊接工艺调整至初始状态
Lw Ld Lt Lr 规定的焊接长度
(mm) 对任意单个非连续的允许最大长度(mm) 焊接长度负公差(mm) 要求的最小焊接长度(mm) 5-10 0 3 Lw—Lt 11-40 3 4 41-100 5 6 >100 8+2 每增加25mm Lw的10% 对任一焊缝单个非连续不能超过16mm
有效焊接长度:Le=La-Ld
Le=有效焊接长度
La =实际焊接长度
Ld=连接的间断长度
图3 确定焊接长度的可接受性
3.3.2 凸起
假设凸起不会对后续生产或产品性能造成影响,那么对凸起的数量不做限制,对后续装配有影响的,需去除多余焊接金属,调试焊接工艺至初始合格状态
3.3.3 焊接截面
附件A所示横截面是典型的用于汽车焊接设计的焊缝,其他类型的焊缝也可根据附件A所示方法进行评估,表2给出通过规定焊接长度确定要求数量,横截面位置
规定焊接长度(Lw) 横截面数量 横截面位置 Lw≤30mm 1 焊接中点 30mm<Lw≤100mm 2 每一段焊接开始到结束的等距 Lw>100mm 3 每一段焊接开始到结束的等距 表2 横截数量和位置要求
3.3.3.1 焊脚长度
从一个焊件上的焊趾到另一个焊件表面的最小距离通过加热或加压,或两者并用,也可能用填充材料,使工件达到结合的方法
中断,非连续:是一种典型的材料结构中断,例如缺少机械,冶金或物理特性的同质性,中断并不是造成焊缝不符的必要缺陷
焊接不符: 焊缝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
有效焊脚:实际焊接长度减去焊缝长度,包括非连续的
角焊:焊接等腰直角边长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在连续给送的填充金属(熔化极)和工件之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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