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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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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措施

1、控制噪音污染

(1)施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标准(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90》,采取适当的措施使施工噪声控制在国家噪声标准极限内。

(2)在施工开始前,对使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类型和使用计划进行详细的噪声影响评估,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隔音材料、隔音内衬、护板等方法。

(3)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合理分布机械设备,避免过于集中,并尽可能远离噪音敏感区,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在比较固定的动力设备附近,修建临时噪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5)定期或适时维修不良设备,以减少因松动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损坏而产生强烈的噪声。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安排噪声大的工序在夜间和节假日施工。

(7)运输车在市区通行时严禁鸣喇叭。

(8)专业人员随时检查,发现噪音超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

2、减少粉尘污染

(1)施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确保由于施工产生的空气悬浮颗粒(TSP)不超标。

(2)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对可能造成粉尘污染的设备,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与设备同步运行。

(3)在材料搬运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用水处理器喷洒水湿润,工地安装固定喷管系统。在装卸前湿润多尘的物料。

(4)砂石料要三边封闭储存,在取走时或堆放新料时要喷水湿润。

(5)车辆行驶路线尽量远离易扬尘贮仓,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湿润。

2.3保持道路环境卫生

(1)安装冲洗设施,确保离开工地的车辆把土、泥、碎片等杂物带到公共道路上。

(2)在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时,不得安装任何炉具、锅炉。也不得焚烧能产生烟雾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禁止在工地点火燃烧残留废物或其它物品。

(3)地面冲洗物包括水泥、淤泥和其它悬浮或溶解物质,经处理引入污泥井中严禁未经处理排放。

(4)时刻维护工地内的排水系统通畅,防止污染水源流到附近的地面上,防止工地死水和生活污水积聚。对于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废水沉积处理。

(5)对工地生活区和施工道路、施工现场每天至少两次喷洒和打扫,生活垃圾弃置在半封闭的池中,定期处理,并定期对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6)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保护原有景观,各种施工标示牌明显美观,生活住房及工棚等色彩与周围环境相适应,保证工地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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