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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县“新源大道”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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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大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稿) 审核定稿: 四川九合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2月 日 项目名称:新源大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四川九合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 名 从事专业 职称(学历) 职责 签名 前 言 四川省“新源大道” 属于省道S103大件路其中的一段,起于新津县花源镇,止于新津县入城处,接新津迎宾大道,该路不仅是新津县通往成都的主骨架道路,也是成都市南面重要的进出交通要道,同时还肩负着大件运输的重要任务,截止目前为止,已为全国各地运输了宝钢轧机、葛州坝船闸、岭澳核电站、三峡发电机组等数前台大型设备,同时对四川经济的发展和腾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交通压力,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津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决定对该路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加宽改造。 本工程建设单位是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为可行性研究单位,于2007年3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为设计单位,于2007年4月完成了该项目的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本项目属于扩建公路工程,线路全长7.4公里,共有桥梁设计标准按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设计,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同时配套非机动车道,全长7.400公里,道路路幅全宽5⒋5米,设小桥3座;涵洞14道;平面交叉2处,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其它附属工程。 新源大道根据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交发(2007)292号”《关于新源大道建设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津县计划和经济局“新计经投函(2007)16号”《关于新源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经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勘察设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6]72号关于加强重点公路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和建设阶段施安全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川安监[2004]26号《关于加强2004年四川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的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理局川安监[2003]181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受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 此次:新源大道道路工程安全预评价,得到了新津市安监局、新津县交通局等部门的领导及有关部的大力关怀和指导,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章 概 述 1.1评价目的 公路安全性评价是针对公路行车安全进行的一个系统的评价程序,它将公路行车安全和降低交通事故引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工作中。公路安全评价是公路建设、公路管理的基本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性评价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达到减少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危害程度的目的。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品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2.2政府有关规定 1)交通部颁发的(JTJ 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5)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理局川安监[2003]181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6)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川安监[2004]26号《关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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