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整理】包头市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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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政采JL2016-028
工程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招 标 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0一六 年 三 月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须知 6
第二章 监理合同 26
一、合同书 26
二、合同标准条件 29
三、合同专用条款 36
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后另行约定 36
第三章 投标书 37
一、投 标 书 37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9
四、监理工程唱标单 40
五、投标承诺书 41
六、监理费报价表 42
七、监理大纲(辅助资料表) 43
八、优惠条件及承诺 48
第四章 资格审查申请书 49
第五章 评分细则 50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5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代理单位: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包头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 期:18个月或至项目验收。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2 合同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智慧交通管控系统及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人以公司对公司账户汇款)
递交方式: 6 监理单位须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7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6年3月2日起
质疑文件递交:2016年3月7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公司 8 投标文件递交及份数:
(1)书面标书制作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要求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留存备案。
(2)投标人须单独递交一份书面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单独胶装制作)。
(3)投标人须递交一份唱标内容一览表单独密封递交。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1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15.4“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10 开标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 11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三楼东侧开标室 1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定法,招标控制价为218.6万元(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1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30%,工程初验后支付合同额60%,工程终验后支付合同额10%。 14 代理单位联系人:张静 电话:0472-6866316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工程阶段监理单位。
1.3 工程概况:工程以“平安包头”建设为基础,满足根据卡口
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监理,要求并
1.5监理招标办法:本工程为监理方案(含监理费用)招标。
1.6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方案 。
1.7工 期:10个月或至项目验收。
2、资金来源
2.1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30%,工程初验后支付合同额60%,工程终验后支付合同额10%。
3、投标人资格
3.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1.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监理投标人应具有完整系统化先进管理能力的监理机构,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总监。
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工程要求投入的人员专业及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和监理班子,具有同等规模工程监理经验。
注: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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