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188-2018 民宿业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docx
ICS03.200A16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188—2018
民宿业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2018-06-20发布2018-07-20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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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0188—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杭州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喆、徐连宏、梁雪松、何俊民、何亦星、王伟、任鸣、胡蝶、梁辰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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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0188—2018
民宿业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宿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民宿等级划分、评定必备条件和服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各类民宿业服务经营管理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
GB/T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T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民宿
是一种以家庭私有房产为基本接待单元;利用原有住宅或空闲房屋改建,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牧渔生产活动;以房主个体经营,或以出租委托他人经营,或以集体管理为主要形式的,提供休闲、体验、游览、餐饮、住宿等有限服务项目的住宿设施。
民宿总客房数在15间以内,每幢单体建筑客房数不超过5间,单体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260平方米以下,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含)。
3.2
标准民宿
满足民宿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并在景观、风格、风俗、餐饮、服务等方面,体现某种具有地域或乡土文化特色。基本要求达标,品质要求≥90分,特色要求≥40分。
3.3
特色民宿
在满足民宿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基础上,具有特色鲜明的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特色风格,或在建筑、设计、装饰等方面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或在历史文化传承方面具有特色价值,或给宾客带来特色体验和特色服务。基本要求达标,品质要求≥110分,特色要求≥70分。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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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0188—2018
精品民宿
在满足民宿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基础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品牌,呈现旅游体验、休闲度假和文化风俗等多种主题类型,并在自然景观、主题风格、历史文化、设计装饰、空间布局、餐饮文化、服务方式等方面,体现某种与众不同的、独到鲜明的价值和优质服务。基本要求达标,品质要求≥140分,特色要求≥90分。
4基本要求
4.1达标要求
4.1.1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乡镇乡村民宿发展总体规划,获得民宿住宿类合法经营执照。
4.1.226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民宿消防管理应符合当地民宿治安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4.1.3具备民宿经营设施和服务接待的基本要素,质价相符,旅客体验满意。
4.1.4交通设施完善,安全设施完备。
4.1.5确保通讯设施完善、畅通。
4.1.6针对客户需求提供接待、咨询、支付、入住、离店、投诉等相关旅游服务。
4.1.7遵守国家和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纪律。
4.2服务要求
4.2.1接待/前台
4.2.1.1提供24小时的接待、问询、入住登记服务。
4.2.1.2实时将宾客有效身份证件及入住信息登记或录入住宿业治安管理系统。
4.2.1.3回答宾客旅游咨询,解决不满投诉和物品寄存等问题。
4.2.2客房
4.2.2.1客房服务人员要每天清扫、保洁,并提前对房间设备和物品进行详细检查。
4.2.2.2根据客人的需要,随叫随整理。
4.2.2.3客房设备安全完好且干净卫生。
4.2.2.4客人离店时,要及时清查客屋。
4.2.3餐厅
4.2.3.1标明营业时间。
4.2.3.2菜单、酒单明码标价。
4.2.3.3食品来源安全卫生。
5服务设施要求
5.1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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