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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291-2020 池塘内循环流水槽养殖技术规范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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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291—2020

池塘内循环流水槽养殖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pondracewayculturesystem

2020-11-30发布2020-12-30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29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杭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浙江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文君、丁雪燕、周凡、姚高华、陈凡、周志金、阮贇杰、贝亦江、陈刘浦、彭建、线婷。

DB33/T2291—2020

池塘内循环流水槽养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池塘内循环流水槽养殖模式的池塘改造、设施设备、养殖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池塘内循环流水槽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SC/T1137淡水养殖水质调节用微生物制剂质量与使用原则

SC/T9101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9103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流水槽

用于养殖吃食性鱼类的长方形槽型设施。3.2

导流堤坝

用以平顺引导池塘循环水流的不透水结构体,与水槽垂直,由水槽边缘向池塘中间延伸。

4池塘改造

4.1池塘

4.1.1池塘条件

养殖场地需水源充足,无污染,交通与电力设施便利。

淡水池塘以长方形为宜,面积不低于20亩,东西走向;塘埂顶面宽3m~5m,建立护坡,坡比1:1.5~1:3.0,池塘深度1.8m~3.0m。

海水池塘面积不低于20亩;滩面的设置应适应循环水流向,占比不超过40%;环沟水深以

1.2m~1.5m为宜。

DB33/T2291—2020

2

4.1.2水质

应符合GB11607的要求。

4.2流水槽

4.2.1位置

应综合考虑池塘形状、风力走向等,宜在池塘长边一侧,与塘埂平行。4.2.2材料

各地因地制宜,宜选用砖混、玻璃钢、不锈钢等材料。

4.2.3规格

长25m~30m、宽5m、深2.0m~2.5m;一个单元3条水槽以上并联建造为宜。4.2.4面积比例

流水槽总面积占池塘面积比例以2%~3%为宜。

4.2.5推水区

建在流水槽前端,推水设备与流水槽垂直,并在前沿下端建0.8m~1.2m高的挡墙。

4.2.6集污区

建在流水槽末端,宽3.0m~4.0m,可根据载鱼量适当增加到6.0m~8.0m,设置自动型轨道式吸污装置;集污区末端可建0.4m~0.8m高的档墙。集污区挡墙外侧6.0m~8.0m处可设置水下挡污坝,坝顶距水面0.5m左右。

4.3导流堤坝

导流堤坝建设可利用原有塘埂或新建墙体。淡水池塘需设计导流坝堤延伸端与大塘堤坝之间留出缺口,宽度为(水槽数量×3)m~(水槽数量×5)m。

5配套设施设备

5.1推水设备

5.1.1风机选择

每条流水槽各配1台2kW~2.5kW罗茨鼓风机或漩涡风机,以并联方式连接。5.1.2安装方式

固定于流水槽前端的螺旋提升机上,或安装于浮床上。

5.1.3推水流速

风机出水口水流速度为0.3米/秒~0.5米/秒;6分钟~8分钟可交换1条流水槽的水量。

5.2增氧设备

DB33/T2291—2020

配置功率为2.2kW以上的罗茨鼓风机;应配备制氧设备或液氧,与鼓风机充气管道三通连接。沿流水槽内长边的前三分之二部位底部设置微孔或纳米曝气管2排。

5.3集污系统

在集污区安装集污装置,每3条流水槽配套建设20m3互通集污池。

5.4拦鱼设施

在推水设备下游和集污区上下游安装不锈钢网片拦鱼栅,网孔大小根据养殖品种和规格确定。养殖前期,可在流水槽前端拦鱼网后增加一道与拦鱼网网目相同的聚乙烯软网。

5.5发电机

配置功率满足系统所有设备运行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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