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电大行政法学期末必备复习资料考试小抄精编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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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法学期末复习资料小抄
一、行政法、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定义: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仅次于宪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法的三个特征:对象的确定性、内容的广泛性、内容的相对变异性、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系。
行政法的功能
(1)政治意义上:行政法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建设法治国家的体现和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国家行政管理的效率;是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标志。
(2)法律意义上: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它有助于宪法的实施和保障;作为法律事实,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很弱消灭;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导致其他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可以成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尤其是行政诉讼的根据。
4、行政法的作用: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权力主体,防止违法行使行政权力。
保障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5、行政法学的定义:是以行政法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
6、行政法与行政法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表现在:行政法学以行政法为前提,它伴随着行政法的发展而发展。没有行政法便会因无研究对象而不复存在。行政法越发达,行政法学便越有发展基础。
区别表现在:归属不同。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而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它们完全是不同的领域。对象范围不同。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再则,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
1、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指贯穿在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他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2、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3、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性:特殊性、普遍性、法律性、规范性。
4、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有助于我们在适用法律时准确地理解条文和适用条文;是对行政法条文适用上的一种补充;直接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三、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定义: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2、行政主体的特征:
?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权 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 名 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 责 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的效果。 如果某个组织、机关或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那么它就:具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必须对违反职责承担责任、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应以自己的名义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等等。
确认行政主体资格的意义:有助于确定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助于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对行政主体的认定:在行政职权的法律设定关系中、在行政职权法律授权关系中、在行政委托关系中、在行政联合关系中、在行政派出关系中、临时行政机构、行政主体发生越权时、作为一个行政主体的内设机构对外行为时的主体问题。
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的定义:指依法代表行政主体从事行政行为和诉讼活动的个人。
行政主体法定代表人本身的法律特征:
是个人而不是组织;
是依照法律规定的,而不是人们自我商量确定的(具有法定性);
是依法代表行政主体;
是行政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行政主体是同一法律人格,而不是双重人格
(即: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它并不独立地承受行为效果,其行为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而不是个人本身)。
行政主体法定代表人的意义:
(行政意义上):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法律意义上):有助于确定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行政人
1、定义:行政人是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其行为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的个人。
2、特点:行政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是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也只能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实施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行政主体承受。
3、行政人资格的法律意义:
可以行使所属行政主体的职权,享受行政优益权;
必须履行行政主体的职责,遵守其权限;
可以也应该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管理,严格服从主体的意志,接受其监督;
其行政行为的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对他的行为负责。
行政人资格的取得的基本途径:自然人进入国家公务员的队伍、自然人得到有权机关的委托。(自然人必须是我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有行为能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被赋予行政人资格、被判处管制、徒刑或宣告缓刑的人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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