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店大药房关于GSP认证现场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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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圣光集团宛都药业有限公司瓦店大药房
GSP认证现场检查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报告
本药房在这次认证检查中,经过检查组的认真检查、指导和建议,并对不足的地方提出了整改意见。本店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已逐项完善了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缺陷项目:企业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除2012年6月外)购进的药品无合法票据,票、帐、货不相符;(7101)
今后本店将严格按照GSP认证的要求,购进的货、票与下的帐严格对照。对于原先的货,要向供货单位索要正规票据,并及时把帐下完整。
二、缺陷项目: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未做到逐批验收,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购进的药品未做验收记录。(7401)
本店确实存在部分购进药品未做到逐批验收的情况,本店将按照GSP认证要求,严格进行购进药品的检查和逐批验收,并坚持要求供药方签字,确保药品来源信息清楚,查有所依。
三、缺陷项目:企业未在营业店堂显著位置悬挂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职业证明。(5802)
本店为了方便没有在营业店堂显著位置悬挂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职业证明,现已把职业证明悬挂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
四、缺陷项目:企业2013年度未组织员工进行个人健康体检。(6601)
本店繁忙再加上人员紧缺,所以没有组织个人体检。近期一定挤出时间组织体检。
五、缺陷项目:营业场所未按要求配置防虫设备,如灭虫灯。(6808)
今后本店将严格按照GSP认证的要求,在店内放置灭虫药、灭虫灯等灭虫设备。
六、缺陷项目:企业未按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且无类别标签。(7713)
本店确实存在口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摆现象,主要是本店业务员一时疏忽大意造成,对此本店将加强业务员的教育,督促业务员认真仔细、一丝不苟,严格按照要求分柜进行摆放,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七、缺陷项目:企业对陈列药品未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缺2012年1月至今的陈列检查记录。(7801)
本店经过整改,已对陈列药品进行了登记检查,下月开始,本店将严格按照要求,对柜台陈列药品进行检查登记,并对过期药品进行下架,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以此确保药品安全。
八、缺陷项目:企业2012年至今未对养护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7804)
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本店业务员一时疏忽大意造成,对此本店已加强对业务员的教育,督促加强对养护设备检查管理,严格按照记录表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稳定。
通过这次认证现场检查,检查组对本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给予指出,并予以指导,建议和提出整改意见,对本店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本店将按照GSP管理的要求,搞好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圣光集团药业有限公司瓦店大药房
负责人:邓宗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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