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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一、燃烧的基本原理
1、燃烧的定义和条件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伴有火焰、
发光和(或)发烟现象。放热、发光和生成新物质是燃烧现象的
三个特征。燃烧是一种氧化反应,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助
燃物和点火源三个条件,称之为燃烧三要素。
2、燃烧的类型
根据燃烧的起因不同,燃烧可分为闪燃、着火和自燃三类。
3、燃烧过程
可燃物质聚集状态不同,受热后所发生的燃烧过程也不同。
除结构简单的可燃气体外,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并非物质本身
在燃烧,而是液体蒸气或物质受热分解出的气体在气相中燃烧。
4、火灾的分类
国家技术标准《火灾分类》G(B/T4968)将火灾分为以下
几类:(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具有有机
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2()B类火灾:液
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3()C类火灾:气体火灾。4()
D类火灾:金属火灾。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
烧的火灾。6()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
脂)火灾。
二、爆炸基本原理
1、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指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在此
过程中,系统的内在势能转变为机械功及光和热的辐射等。爆炸
时由于压力急剧上升而对周围物体产生破坏作用,爆炸的特点是
具有破坏力、产生爆炸声和冲击波。
2、爆炸的类型
爆炸按起因可以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大类。
3、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粉尘或可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氧气)形成的混
合物遇火源发生爆炸的极限浓度称为爆炸极限。可燃性混合物在
遇到点火源后可能蔓延爆炸的最低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该气体
或蒸气、粉尘的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在下限和上限之间的浓度
范围称为爆炸范围。在外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混合物的浓度低
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可燃性气体或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
出现爆炸条件的机会也就越多,其爆炸危险性越大。可燃液体的
爆炸极限还与液体所处的环境温度有关。由于液体的蒸发量会随
着温度的变化而改变,当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达到其
爆炸浓度极限时,所对应的温度范围,叫做该可燃液体的爆炸温
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同样具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可燃液体的
爆炸温度下限也就是液体的闪点。爆炸温度上限,即液体在该温
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同样,可燃液体爆炸
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
4、见工业爆炸事故类型
(1)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事故。
(2)可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事故。
(3)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事故。
(4)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引起的爆炸
事故。
(5)易燃可燃物与他氧化剂的接触混合爆炸事故。
(6)敏感物质的自身分解爆炸事故。
(7)火药、炸药及制品的爆炸事故。
(8)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爆炸事故,这类爆炸属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