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委托贷款办理所需提款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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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编号:
提款申请书
(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编号为 年委字第 号的《借款合同》(其他合同名称:《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的规定,我司本次申请发放贷款人民币(币种) 万元,用于下表所列明细:
收款人名称
币种及金额
款项用途
商务合同编号
预计支付日期
(如暂无确切支付对象的,收款人名称和商务合同编号不必填写)
我司承诺:
1.我司将按照上表明细使用提用贷款,并对 万元以上的单笔贷款资金支付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先报贵行审批同意后方办理划付手续。如需变更使用明细的,将另行报经贵行批准。
2.对于由我司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我司按季向贵行提供贷款资金使用的证明材料,包括商贸合同、支付凭证等。
3.我司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本贷款发放所需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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