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加盟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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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子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加盟授权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安子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加盟公司法人(代表):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开发和完善的家政服务系统及品牌形象,发展家政服务连锁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加盟甲方品牌公司的事宜,达成如下条款,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前提
1. 乙方确认甲方开发的“安子新家政服务”的运作方式和统一形象、统一服务流程、统一管理的特定经营体系和被市场广泛认可的公司名称等权利属于甲方所有。
2.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子新家政”(品牌)家政连锁加盟店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及一系列加盟资讯,并愿意按照下列各条款规定,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家政服务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经营该品牌的使用资格。为此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第二条 合作条件须知
一 加盟合同中甲方给予授权使用项目中的有关文字定义:
1. 甲方企业文化资产:
甲方经营中积累的企业荣誉、企业文化、活动图片、光碟、影像资料等,属于甲方市场运营中不可缺少的助力企业品牌发展的文化资产;
2. 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家政服务连锁店经营。具有统一性与独家拥有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等VI体系以及连锁管理系统、网站系统、管理软件、服务流程与培训教材及有关运营、管理系统。
3.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场所、店面形象及公司商标的加盟合作伙伴:乙方。
4.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志、招牌、标签、样式等整套VI体系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5.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和甲方公司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二、独立的当事者
⒈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理行使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职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⒉ 乙方的经营由乙方自定,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乙方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三、 加盟店的资格
⒈ 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加盟乙方的法人代表:
⑴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⑵ 受过甲方规定的培训,并能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
(3) 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担当一定的经济责任,对经营风险有前瞻心理准备;
⒉ 如乙方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四 、加盟授权范围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使用甲方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与公司企业文化资产、经营
技术资产,以及在第七条中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的权利。
五 、商标的使用承诺
⒈ 甲方承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全部VI体系,包括如: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的标志、样式、标签和招牌。
⒉ 乙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商标,不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如将商标用在其它方面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承
诺。
⒊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公司商标和整套VI体系。
六 、商标、店铺招牌、授权文字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⒈ 乙方只能按照本合同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公司。
⒉ 乙方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⑴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⑵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乙方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
经营技术资产。
⑶ 乙方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七 、店址确定
⒈ 乙方店铺设在: 省 市 区 ( 首次申请营业执照标注
的地址) 公里范围内;
⒉ 甲方不得在乙方注册地再自主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公司商标(包括第一条所述的一切营业象征)经营店
铺。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区域范围
1.1 甲方同意乙方在 开办、经营 “安子新家政”(品牌)家政服务;
1.2 为规范经营,乙方在该区域内选择 模式,核定经营区域为 ,(该店首次选址固定后;或首次办理的营业执照地址 公里区域内为乙方经营范围)。
2. 店名确认
2.1 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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