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制度-东莞统计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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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本级各项收支及资产负债统计报表制度
(2016年)
东 莞 市 统 计 局 制 定
2015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东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 …………………………………………………………………………………………………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1.镇(街道)本级各项收入情况表(东Z-S101表)………………………………………………… 6
2.镇(街道)本级各项支出情况表(东Z-S102表)………………………………………………… 7
3.镇(街道)本级各项资产负债情况表(一)(东Z-S103表)………………………………………8
4.镇(街道)本级各项资产负债情况表(二)(东Z-S103表)………………………………………9
四、指标解释 ……………………………………………………………………………………………… 10
一、总 说 明
(一)为全面了解镇街各项收支及资产负债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我市统计调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统计局对各镇街综合统计机构的基本要求,各镇街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迟报、缺报。
(三)本制度报表由全市32个镇街统计部门汇总报送。
(四)实施范围:全市32个镇街
(五)报表上报要求:
1.填报单位、报送时间和方式
填报单位:本制度规定由各镇街组织填报,经镇街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行报送。
报送时间:季后15日前报达。
报送方式:以网上直报,另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统计局经济统计科。
2.报表填报的若干规定: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各填报单位要对报表的全部数据进行检查,尤其要检查有关指标数据与有关部门上报的数据是否一致,以杜绝数出多门;
收入、支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政府性债务总额同比增长超10%,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调整去年同期数,请结合实际情况用WORD文档上报文字说明。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
码 东Z-S101表 镇(街道)本级各项收入情况表 季报 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 一、二、三季度季后15日前;四季度于次年1月15日前,网上直报和纸质报表各1份 6 东Z-S102表 镇(街道)本级各项支出情况表 季报 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 同上 7 东Z-S103表 镇(街道)本级各项资产负债情况表(一) 季报 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 同上 8 东Z-S103表 镇(街道)本级各项资产负债情况表(二) 季报 各镇(街道) 各镇(街道) 同上 9
三、调查表式
镇(街道)本级各项收入情况表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表 号:Z-S101表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201 年 季 指 标 名 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本期 去年同期 同比(±) 绝对数 % 可支配收入合计 101 万元 (一)非税收入 110 万元 1、专项收入 111 万元 #排污费收入 112 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3 万元 (1)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4 万元 (2)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5 万元 (3)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6 万元 3、罚没收入 117 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18 万元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19 万元 6、其他收入 120 万元 其中:乡镇自筹和统筹收入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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