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10005-200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犐犆犛59.080.30
犠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 —
犉犣犜10005 2008
代替 / —
FZT10005 1993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犐狀狊犲犮狋犻狅狀狉狌犾犲狊犳狅狉 狉犻狀狋犲犱犪狀犱犱犲犱犳犪犫狉犻犮狊
狆 狆 狔
,
狅犳犮狅狋狋狅狀犿犪狀犿犪犱犲犳犻犫狉犲狊狅狉狋犺犲犻狉犫犾犲狀犱狊
ㅤㅤㅤㅤ
20080201发布 200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 —
犉犣犜10005 200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的验收、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抽样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
定及复验。
本标准适用于供需双方或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对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的质量验收和复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FZT10010
3 验收
3.1 供货方根据产品评等检验结果,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收货方应根据该产品的标准与协议对检验
合格证及包装和标志的内容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供货方,一星期后供货方没有答复,应按
收货方验收结果。
3.2 收货方如因条件限制,收货时不能及时进行验收,即按供货方检验结果收货。
ㅤㅤㅤㅤ
4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检验和试验的类别、项目、方法均按各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凡有合约或协议的产品按其规定执
行。标志和包装的检验按 / 规定执行。
FZT10010
5 抽样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定
5.1 外观质量
验收时根据批量大小,确定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数,见表 规定。
5.1.1 1
表 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规定 单位为匹
批量范围 犖 样本大小狀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1~15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