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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10005-2008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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犐犆犛59.080.30 犠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 — 犉犣犜10005 2008 代替 / — FZT10005 1993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犐狀狊犲犮狋犻狅狀狉狌犾犲狊犳狅狉 狉犻狀狋犲犱犪狀犱犱犲犱犳犪犫狉犻犮狊 狆 狆 狔 , 狅犳犮狅狋狋狅狀犿犪狀犿犪犱犲犳犻犫狉犲狊狅狉狋犺犲犻狉犫犾犲狀犱狊 ㅤㅤㅤㅤ 20080201发布 200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 — 犉犣犜10005 200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检验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的验收、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抽样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 定及复验。 本标准适用于供需双方或受委托的检验机构对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的质量验收和复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印染布标志与包装 FZT10010   3 验收   3.1 供货方根据产品评等检验结果,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收货方应根据该产品的标准与协议对检验   合格证及包装和标志的内容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供货方,一星期后供货方没有答复,应按 收货方验收结果。 3.2 收货方如因条件限制,收货时不能及时进行验收,即按供货方检验结果收货。   ㅤㅤㅤㅤ 4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检验和试验的类别、项目、方法均按各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凡有合约或协议的产品按其规定执 行。标志和包装的检验按 / 规定执行。 FZT10010 5 抽样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定   5.1 外观质量   验收时根据批量大小,确定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数,见表 规定。 5.1.1 1   表 1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规定 单位为匹   批量范围 犖 样本大小狀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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