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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doc-湘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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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 -PAGE 3- 湘环评表〔2014〕7号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请示》、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的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900万元在湘电集团下摄司现有生产厂区建设柴油发电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增机加工设备、特种工艺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共6台(套)。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高研制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根据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分析结论和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厅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厂区排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对接工程。厂区车间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沉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由厂区总排口规范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与河东污水处理厂接通后,项目废水须全部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进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加强车间通排风,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按照“以新代老”要求,发电机的定装子线圈浸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轻质柴油+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固体废弃物按照《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和(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库改造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废乳化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临交通干道执行4类标准。 三、项目建成后须经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方可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我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四、你公司在收到本项目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项目环评报告表送湘潭市环境保护局。本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湘潭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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