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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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草案)
筹备组主要职责:
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投票权数;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以上
表决《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成员;
表决书送达方式:定点领取、入户送达或单位统一领取。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投放到指定地点。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业主专有房屋楼号,一名代理人只能代理一户业主。委托书应交筹备组核实,通过后方可生效。
业主委员会委员成员、《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应当经专有部分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选票结果统计方式:
筹备组于投票结束后,在超过业委会筹备委员会半数成员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筹备组对收集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进行审核和统计,形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筹备组负责人和监票人签字确认。
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验票结束后3日内,由筹备组组织召开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筹备组宣布《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布当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当选的业主委员会采用集体讨论方式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 3 名,执行秘书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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