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复学转学手续办理流程.pdf
休学、复学、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篇:休学、复学、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3.转出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
字。4.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校长、学校(教委)加盖印章。5.转入
学校在转学证上签字盖章。6.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在转学证上加盖
学籍管理专用章(指本县学
生转往外县)。
7.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在转学证及存根上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8.转学证交转入学校存档,转学证存根交转出学校存档。备注:凡是
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给现在班主任提供该生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
休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或家长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单据、检查
报告
等相关手续。
3.学校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4.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5.学
校开具休学证明,加盖校长、学校(教委)印章。6.学生或家长持休
学证明及医院证明,在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7.休学证交学校(教委)
存档,复学时备用。
复学手续办理流程
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在申请书上签字。3.学校校长在申请书上签字。4.学校开
具复学证明(或原休学证明),加盖校长、学校(教委)印章。
5.学生或家长持复学证明(或原休学证明),在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
复学手续。
6.复学证交学校(教委)存档。
第二篇: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转学的条件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
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
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
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学生转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则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
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
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
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
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
原则进行。
三、办理转学的手续的程序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
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
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
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
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
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四、办理申请休学的条件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3.
应征入伍的。
五、办理休学手续的程序
需要办理休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假办理休
学手续,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
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
书办理。
六、学生休学的注意事项
1.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
休学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2.休学原则上每学段不超过两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特殊原因
可适当增加休学次数,直至年满16周岁止(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除外)。
应征入伍的休学年限以服役期为准。3.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4.因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