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ZODS 301-2019气雾型化妆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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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ODS
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ODS —
301 2019
气雾型化妆水
– – 30
2019-04-27发布 2019 04 实施
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ZODS301-201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试验方法 2
5 检验规则 25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35
I
Q/ZODS30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植中锦,程小蓉,陈惠霞。
本标准于2019年04月27日首次发布。
II
Q/ZODS301-2019
气雾型化妆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雾型化妆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去离子水、保湿剂等为主要原材料配置而成的补充皮肤所需水分、保护皮肤的气雾
型化妆水。内容物释出形态可以是雾状、泡沫状和啫喱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消费品使用通则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13531.1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的测定
GB/T14449-2008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药监局发[2015]第268号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本产品包装方式为气雾剂型。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要求
剂液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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