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docx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临床科室开展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3.定义
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二、组织管理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组成: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医务科、护理部、医保办、药剂科、信息科、财务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临床科室主任为委员。
-职责
-负责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导,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目标。
-协调解决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议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流程和方案。
-定期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持续改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2.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
-组成: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
-负责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临床路径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收集、分析和反馈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数据信息,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3.临床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组成:由临床科室主任担任组长,科室医疗组长、护士长及相关医务人员为成员。
-职责
-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组织科室医务人员学习临床路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临床路径的正确执行。
-对本科室临床路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定期总结本科室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向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
1.临床路径的制定原则
-遵循循证医学原则,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
-充分考虑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效率和医疗成本,确保临床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体现多学科协作,涵盖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各个环节,促进医疗服务的同质化。
2.临床路径的制定流程
-病种选择:根据医院疾病谱、发病率、医疗资源消耗等情况,优先选择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相对规范、变异较小的病种作为临床路径的实施对象。
-路径文本编写:由临床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负责组织编写,参考相关指南和规范,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文本,包括患者入院标准、诊疗流程、诊疗计划、护理计划、变异分析与处理等内容。
-审核与批准:临床路径文本编写完成后,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报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
3.临床路径的实施流程
-患者入径:患者住院后,经治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临床路径标准进行评估,符合入径标准的,下达临床路径医嘱,将患者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诊疗计划执行:医护人员按照临床路径文本中的诊疗计划和护理计划,按时完成各项诊疗和护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变异管理: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病情变化、并发症、合并症等导致患者无法按照临床路径原计划进行诊疗的情况,称为变异。经治医师应及时分析变异原因,填写《临床路径变异记录表》,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定期组织对变异情况进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临床路径。
-路径退出: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退出临床路径:
-因病情变化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无法继续按照临床路径进行诊疗的。
-患者或家属要求退出临床路径的。
-出现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等,需要转科或转入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退出临床路径的。
患者退出临床路径后,经治医师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