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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备案要求.docx

发布:2023-04-03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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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备案要求 1、有意向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有意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申请者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条例(试行)》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申请书附有应当具备的专业条件、相关法律文件或协议文件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并出具承诺书。 3、申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备案的申请书及附件表格需要填写,且提交内容须符合要求。 4、被选中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申请人,须提交由中国证监会签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及当年度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和投资顾问合同,以及投资管理合同;报告和合同均必须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5、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注册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如有变更,及时报证监会备案。 6、接受备案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须遵守证券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法及投资者保护》等法律和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投资者保护制度和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积极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条例》的要求,妥善设置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股权管理义务,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须定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其运行状况及相关资料,且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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