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矸石山技术管理措施.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仗古山分矿
煤矿矸石山技术管理措施
技
术
措
施 编制单位:生产技术组
编制时间:2012年3月2日
审 批 表
编制人:段 伟
分矿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技术负责: 机电副矿长: 分矿管理人员:
煤矿矸石山技术管理措施
第一条 为了确保矿矸石山的安全,防止煤矸石污染环境,保护生态和环境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矸石山的管理,矿成立矸石山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分矿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技术负责人 机电副矿长
成 员:分管理领导 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主任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第三条 矸石山管理职责划分:分矿矿长为矿矸石山污染治理业务主管人,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技术科负责矸石山的技术管理,安检科负责对矸石山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生产副矿长及分管领导负责在矸石山四周进行巡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挖矸石。
第四条 矸石山的硫、磷、炭等引发自燃的元素含量,由通风科负责随煤层自燃发火等级鉴定工作一同进行化验,以确定其自燃倾向性。
第五条 矸石山的防护:在矸石山周围构建挡矸墙,并在矸石山四周设置安全禁区,在其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识,防止闲杂人员擅自入内。挡矸墙以内禁止构建建筑物,发现有新建筑物必须立即进行拆除。
第六条 矸石山的日常管理:
1、由采区组建矸石山日常管理小分队,从事矸石山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减小矸石山堆积斜面的坡度堆积坡度一般不得大于42°。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的物料。采掘矸石与洗选矸石应分别堆放。
4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