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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非煤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发布:2016-12-12约8.5千字共2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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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非煤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坚持三个原则: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二) 注重四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三) 做到五个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全部落实。   二、 工作目标   (一)依法严厉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建设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及尾矿库。   (三)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档案,工程技术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年度、季度作业计划,加强技术管理和应急管理,有效监控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生产运行状况,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推动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法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切实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环保应急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的对象和重点   (一)整治的对象   全乡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建设单位。   (二)整治的重点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倒位的;   4、停产整顿矿山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资源整合矿山、新(改、扩)建矿山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元证上岗的;   8、安全和环保管理机构未建立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合、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的;   12、安全、环保应急救援队伍、设备、资金和物资配备不到位以及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的;   13、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14、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5、地下矿山的安全出口、机械通风、防排水、提升运输采空区监测监控治理不符合规定的;   16、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以及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   17、矿山及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制的值班守制度不完善以及防汛措施不落实的;   18、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的选矿加工厂。   19、擅自对尾矿库进行加高扩容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尾矿库闭库的;   20、非法建设使用尾矿库以及危库、险库、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或重要设施、影响饮水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25日开始,集中40天时间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   成立东上乡非煤矿及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赖建华同志任组长、胡肇航同志任副组长、林旺、唐坛生同志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肇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乡安监办对照即定的方案要求组织专项行动小组对全乡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存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基本情况数据库, 篇二: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制度 部门及员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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