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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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运转治理,保障电气平安,防止电气事发生,确保电气平安稳定经济运
转,制订本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
第二条本标准及考核方法适用于煤化工消费企业的电气设备平安治理。
第三条电气平安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采纳千分制。
一级:总分在90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在800—900分(含800分);
三级:总分在700-800分(含700分)。
第四条考核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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