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报告表-吕梁图书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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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吕梁市文化局
编制单位:山西众义青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六 年 九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写。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项目 建设单位 吕梁市文化局 法人代表 王成军 联系人 李晓明 通讯地址 吕梁市文化局 联系电话传 真 邮政编码 033000 建设地点 规划吕梁大道西侧,纬三十路南侧,详见附图1、附图2 立项审批
部 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 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艺术表演场馆
8720 占地面积 32524.8m2(48.79亩) 绿化面积 6505m2 总投资
(万元) 16945.8 环保投资
(万元) 161 占总投资比例 0.9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交付日期 2017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社会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文化事业是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领域,发展文化事业,建好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应尽义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应当像人人享有义务教育、人人享有初级医疗保健一样确保公民享有基本的文化生活。
群众艺术馆作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担负着宣传党的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公民提高道德素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抵制腐朽庸俗落后思潮、组织开展群众文艺辅导、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舞人民群众士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
本次项目建设场地位于离石区吕梁大道西侧,纬三十路南侧,属于吕梁北城区规划范围,据《吕梁市人民政府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本工程属于吕梁市新区建设内容,现尚未开工建设,符合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吕梁市新区规划,相关文件见附件2。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全市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客观需要,对树立鲜明的、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扩大城市的影响力,为城市经济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城市经济实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对于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净化和优化城市人文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文化水平,从而为市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城市生活。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吕梁市群众艺术馆暨文化广场的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物质基础,文化繁荣的载体,它的任务是: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工作及对其业务干部进行培训;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刊物;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活动。群众艺术馆不仅是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和当代文化创造精粹的机构,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不可或缺的途径,是先进文化与人们群众的联结点。只有加强群众艺术馆建设,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文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向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据此,建设单位于2016年托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有关人员对进行了调查,对项目自然社会环境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该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据和指标
备 注
1
规划总用地
m2
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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