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2024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承包协议.docx

发布:2025-03-05约5.58千字共1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24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承包协议

本合同目录一览

1.定义与解释

1.1合同术语

1.2定义

1.3术语解释

2.服务范围

2.1服务内容

2.2服务标准

2.3服务期限

3.承包方义务

3.1服务质量保证

3.2人员配备

3.3设备要求

3.4安全管理

4.垃圾分类要求

4.1分类标准

4.2分类流程

4.3分类效果评估

5.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5.1收费项目与标准

5.2结算方式

5.3付款时间

5.4付款方式

6.违约责任

6.1承包方违约责任

6.2甲方违约责任

6.3违约金计算

7.保密条款

7.1保密信息

7.2保密义务

7.3违反保密义务的后果

8.知识产权

8.1知识产权归属

8.2侵权责任

8.3授权使用

9.合同解除与终止

9.1合同解除条件

9.2合同终止条件

9.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10.争议解决

10.1争议解决方式

10.2争议解决机构

10.3争议解决程序

11.法律适用

11.1适用法律

11.2法院管辖

12.合同生效与变更

12.1合同生效条件

12.2合同变更程序

12.3合同附件

13.其他约定

13.1隐私保护

13.2通知与送达

13.3合同份数

14.合同附件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1.定义与解释

1.1合同术语

(1)本合同中,“甲方”指委托方,即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的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

(2)本合同中,“承包方”指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3)本合同中,“服务区域”指甲方指定的需要提供垃圾分类清运服务的区域;

(4)本合同中,“服务内容”指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

(5)本合同中,“收费标准”指本合同约定的垃圾分类清运服务的费用标准;

1.2定义

(1)“生活垃圾”指城镇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垃圾分类”指按照生活垃圾的种类和特性,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1.3术语解释

(1)“服务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提供服务的起始日至终止日期;

(2)“违约责任”指因一方违约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2.服务范围

2.1服务内容

(1)承包方负责在服务区域内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2)承包方负责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3)承包方负责对运输过程中的垃圾进行有效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2.2服务标准

(2)承包方应确保生活垃圾的运输及时,不得延误;

(3)承包方应确保生活垃圾的处理率达到100%;

2.3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承包方义务

3.1服务质量保证

(1)承包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服务的质量;

(2)承包方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2人员配备

(1)承包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的服务人员;

(2)承包方应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职业资格证书;

3.3设备要求

(1)承包方应配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备;

(2)承包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4安全管理

(1)承包方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2)承包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垃圾分类要求

4.1分类标准

(1)承包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承包方应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4.2分类流程

(1)承包方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方便居民投放;

(2)承包方应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确保垃圾得到正确分类;

4.3分类效果评估

(1)承包方应定期对分类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分类质量;

(2)承包方应将评估结果报送甲方;

5.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5.1收费项目与标准

(1)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为每吨生活垃圾元;

(2)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和物价变动进行调整;

5.2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向承包方支付垃圾清运服务费用;

(2)甲方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5.3付款时间

(1)每月的垃圾清运服务费用在次月5日前支付;

(2)如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4付款方式

(1)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承包方支付费用;

(2)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约责任

6.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应付款项的%;

(2)承包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应付款项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