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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火车站廊道合作合同6篇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火车站方”):上海火车站管理方
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愿共同合作,利用上海火车站廊道空间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以互利共赢为目标,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在上海火车站廊道内展开商业合作活动,具体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位租赁、商业推广、品牌展示等商业经营活动。
二、合作期限
本合作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合作模式及权责分配
1.火车站方提供上海火车站廊道的合法使用权,合作方负责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设计、实施和管理。
2.合作方有权在廊道内设置广告位、展示商品等,需遵守火车站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双方共同确定商业经营活动的策略和计划,共同推进实施。合作方的商业活动需符合火车站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定位。
4.火车站方对合作方的商业活动享有监管权,确保活动合法、安全、有序进行。
5.双方共同分享商业经营活动的收益,具体分配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四、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1.合作方需向火车站方支付廊道使用权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2.除此之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如广告位租赁费、活动策划费等。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非合作事项。
2.双方应妥善保管因合作而获取的对方提供的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向第三方转让。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若因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甲方(火车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火车站方”):上海火车站管理方
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上海火车站廊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上海火车站廊道内设立展示区,进行____________(具体展示内容)的展示活动。
2.展示内容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乙方的企业文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展示过程中如需更换展示内容或方式,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若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进行协商。
三、合作模式及费用支付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合作模式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具体费用包括:展示区租赁费、展示内容制作费、维护费用等。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如下:
(此处插入费用明细表)
2.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合作费用。
(2)甲方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展示区域,并负责展示区域的日常维护。
(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展示内容的布置和更换。
(4)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作内容的合法性。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合作费用。
(2)乙方应确保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定,不得在展示区域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4)乙方应自行承担展示内容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