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若干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议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活动单位党委(党组、工委),都应召开查摆问题的专题会议,会期不少于1天。在查摆问题专题会议后,县、乡两级按半个月左右时间压茬召开,领导机关先开、直属单位随后跟进召开。
2、查摆问题的专题会议,上级督导组要派人参加,邀请3—5名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县区党委班子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同级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府副职列席,可扩大到同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3、各级领导班子在专题会议结束后5天以内,要将梳理出来的班子“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经上级督导组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活动办”和上级挂点联系的领导同志。
二、关于领导干部谈心谈话
1、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是:领导班子及成员(包括自己)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班子及个人“四风”问题的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市委各督导组要及时将平时掌握的县区(开发区、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给挂点联系的市领导,供领导谈心谈话时参考。县区(开发区、新区)参照执行。
三、关于对照检查材料的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
1、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在班子成员间相互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彼此之间,都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内容、有质量的意见。
2、县区(开发区、新区)党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征求同级党委全委会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意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村、社区党组织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要向群众公示。
3、县区(开发区、新区)党委班子和党政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审的大体时间安排是:5月30日前,报市委督导组审核;6月5日前,报市委“活动办”审核;6月8日前,报挂点市领导审核;6月10日前报市委书记审核;6月12日前,报省委督导组审核;6月15日前报省委“活动办”审核;6月18日前,报挂点省领导审核。其中新建县、青山湖区党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应提前5天左右时间送审。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政府班子及成员、法检两长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时间,可按延后一周左右时间把握,按程序报挂点市领导审核。
4、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对照检查材料送审的大体时间安排是:5月30日前,报市委督导组审核;6月5日前,报市委“活动办”审核;6月8日前,报分管市领导审核。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时间,可按延后一周左右时间把握,按程序报分管市领导审核。
5、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党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的送审,参照县区(开发区、新区)审核程序,按半个月左右时间压茬。市领导重点指导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对照检查材料应提前5天左右时间送审。
6、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同级别在职党员干部(指非领导职务和享受同级虽待遇的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与同级班子成员材料审核时间同步,报市委督导组和市委“活动办”。
7、同一区域、同一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时间应基本同步。
四、关于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象
1、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同级别在职党员干部(指非领导职务和享受同级别待遇的党员干部),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邀请班子成员中的非中共党员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请他们对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不要求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在两个以上班子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参加所有任职单位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都要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援藏、援疆和在外地挂职锻炼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回派出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在我市挂职锻炼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参加挂职所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现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挂职干部的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向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
5、新调整交流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现工作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其在原单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应在现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由第一批活动单位调到第二批活动单位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在第一批活动中参加过专题民主生活会,都要参加现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从第二批活动单位调到第一批活动单位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
6、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学习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回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抽调的各级督导组成员,要回原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7、已退休和已免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有意愿参加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可列席。
8、领导班子成员不健全或班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