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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一(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参考范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doc

发布:2016-12-06约3.12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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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示 (提交时删除本方框启示内容) 1、本范本只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 3、范本中非货币财产是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实际出资填写; 4、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审批并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书,不能提交的,应自行将相关项目删除; 5、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高要市祥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高要市祥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高要金渡工业园(第一层)。 邮政编码:526108。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九条 股东姓名:凌亦权,住所(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广利办事处广利居委会新广路40号,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货币出资,以货币出资贰佰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于 年 月 日。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 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 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 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每 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编制年终财务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由股东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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