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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法院法律文书出现多处错误 承认并致歉.doc

发布:2017-08-17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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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法院法律文书出现多处错误 承认并致歉 广东两法院法律文书出现多处错误 承认并致歉 广东云浮市、云安县两级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存在人名、当事人关系、时间等多处笔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20日晚该市两级法院向记者作出回应,承认法律文书出错,并对此深表歉意。 在《关于法院法律文书多处出错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中,云浮市中级法院称,有媒体报道该市两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温 灵交通肇事罪一案,以及原告谢其成等5人诉被告温 灵、王锦棠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三案的法律文书将原告姓名写错、关系搞混等,该市两级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对案件进行了初步核查。 经初查,裁判文书中的错误有两处:一是云安县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将肇事摩托车号牌粤WUF920错写为粤WUF930;二是一、二审民事判决书将刑事判决时间2013年1月16日错写为2012年1月16日。 此外,云安县法院一审民事案卷封面原告姓名及开庭笔录中被害人关系表述也出现错误。 该情况说明称,针对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错误,云安县法院已于19日作出裁定予以纠正。两级法院对此深表歉意,并称此事反映出该市两级法院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踏实、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 该情况说明表示,该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核查和处理此事,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情况,并感谢媒体及社会各界对该市两级法院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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