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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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承诺函
篇一:保密承诺函
保密承诺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女士/先生(下称“乙方”)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甲方”)50亿元企业债券发行上市(下称“本项目”)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在从事本项目的过程中,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统称“保密资料”),已经或将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在此承诺:
一、除本承诺函第二、三条的规定外,除非为本项目执行之需要或得到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已得到的保密资料和本项目正在执行的情况。只有在本项目进行当中,乙方可按通常的工作程序或惯例,向有关的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对本项目作适当的披露。
二、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它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
方将:
(1) 立即通知甲方此类要求;
(2) 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
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乙方在配合甲方要
求采取措施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得到甲方的补偿。
三、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 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 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
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它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四、乙方对依本项目的需要而须依法公开的保密资料在本条款中承诺的保密义
务,在甲方债券发行公开披露后终止。但除发生第二条的情况外,乙方对于在本次项目的工作中获得的,但无需公开的保密资料继续负有保密义务,直至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五、除本承诺函第二、三条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项目,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它目的。另外,对保密资料外的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等,未经甲方的授权或许可,也不得向任何人士披露或发表评论。
六、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
授予乙方享有甲方对其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拥有的权益,亦不构成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使用第三方许可甲方使用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
七、若乙方违反本承诺函的保密义务,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承诺函作为本项目签订有关聘用或服务协议中的保密条款。
八、本承诺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承诺函项下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在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
九、本承诺函自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本承诺函另有规定外,本承诺函项下的
保密义务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继续有效,直至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十、本承诺函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保密承诺函
保密承诺函
致: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已就移动营销管理平台服务与贵公司达成协议。
2.为使得贵公司与我公司本次业务合作成功,我公司将不可避免的接触到贵公司以及贵公司下属人员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事项。为妥善保护保密信息,我公司将会按法律法规以及本函的要求履行对保密信息的保密责任:
第1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承诺函)指(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披露给我公司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双方员工的个人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2条保密义务
1.我公司承诺,保密信息仅用于 。
2.我公司应对保密信息妥善保密,保护的程度应不低于贵行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和审慎程度。
3.仅我公司的下述人员可接触保密信息:〔〕。本款所列人员应与贵行承担与本保密承诺函同等的保密义务,且如该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我公司应与该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4.未经贵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对本项目目的之外使用保密资料。
5.未经贵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贵行不得对保密信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复制。
6.未经贵公司或借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保密承诺函的存在或本保密承诺函的任何内容。
7.如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或政府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
时,我公司应当事先尽快通知贵公司,并且,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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