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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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我县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人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人间禽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5疫情分级
1.5.1特大疫情:本县范围内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1.5.2重大疫情:本县范围内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1.5.3一般疫情:本县范围内出现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其它邻近地区已有人禽流感疫情发生,本县存在传入可能。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宁南县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卫生局各股室负责人及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部署全县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办公室职责
负责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预防控制等措施与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建立预防控制、临床救治专家组和疫情应急人员小组,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2.2.2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
成立由县疾控中心、县人禽流感救治定点医院等单位专家参加的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下设流调分队、消杀灭分队、病例会诊小组和医疗救治分队。
流调分队:主要由县疾控中心流行病调查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规定负责全县的人禽流感流行病调查,开展人禽流感疫情收集、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建议,以保证取得最佳的防治效果。
消杀灭分队:由县疾控中心消毒和公共卫生专业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疫区消毒工作。
病例会诊小组:主要由医疗救护、预防控制机构专家组成。负责人禽流感病例的排查指导工作。
医疗救治分队:由县人禽流感定点救治医院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全县范围内人禽流感病例的初诊、转移和救治工作。
2.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疫情监测点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疫情;负责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样品采集,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落实疫区、疫点消毒隔离措施;督导街道、乡(镇)落实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储备消毒药械和个人防护用品。
2.2.4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收治管理、疫情、病情报告工作;负责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负责做好在本地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尸体消毒处理工作。
2.2.5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监督疫点、疫区实施预防控制措施;负责监督收治病人医疗机构落实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3人间禽流感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3.1疫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3.1.1县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人间禽流感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1.2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防疫质量控制等工作。
3.1.3县卫生监督机构 依法对疫情报告、治疗和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疫情监测
3.2.1监测网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卫生院组成全县监测网络,负责开展监测工作。
3.2.2重点监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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