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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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省教育考试院)
学费 (元/生.年) 技能类 普通类 特长类 类别 计划 类别 计划 计划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加工制造类 40 文理 20 体育
(10名,其中田径类5名,其它类别共5名)
文艺
(10名,其中舞蹈类4名、器乐类4名,其它类别共2名) 4100 数控技术 加工制造类 40 文理 20 41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加工制造类 10 文理 10 4100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二类 40 文理 20 4100 微电子技术 信息二类 10 文理 10 4100 软件技术 信息一类 30 文理 30 7000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信息一类 10 文理 10 4100 旅游英语 旅游服务一类 15 文理 15 3700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15 文理 15 3700 物流管理 财经商贸类 40 文理 20 3700 会计与审计 财经商贸类 30 文理 20 3700 学前教育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40 文理 20 3700 文秘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0 文理 10 3700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0 文理 20 5500 现代教育技术 不受专业类别限制 10 文理 20 3700 商务英语 10 文理 10 3700 消防工程技术 10 文理 10 4100 总计 400 280 20 注:单独招生方案以考试院批准的为准,请关注学院招生专网。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
1、普通类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
2、技能类:中职类考生。3、特长类考生:
(1)体育: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五个项目,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或以上比赛前三名者,省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2)文艺: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参加四川省教育厅或文化厅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二等奖或以上者,参加教育部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者,器乐获得业余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舞蹈获得中国舞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声乐方面获得过五级证书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技能类考生报考现代教育技术、商务英语和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可不受专业类别限制,如报考
符合条件,需要进行免试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
综合复试采用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复试考生在所获技能大赛应该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综合复试成绩只评定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个等级。
六、录取
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考生按特长类别划定控制线。
4、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以下特殊录取方式所报考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提前录取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在招生专网上重新填报信息。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26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7日,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
(十二)2014年4月29日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任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和学院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笔试及面试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
3、招生小组:由招生就业处处长任组长,宣传部部长和学工部部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4、后勤安全小组:由主管后勤的副院长任组长,后产处处长和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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