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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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5年在江苏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培养特色要求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2015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二、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
我校选择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须满足报考专业所列条件之一:
招生专业 报名条件 通信工程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电子科学与技术 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3A1B1合格及以上、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信息安全 材料化学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3A1B1合格及以上、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须达C等级及以上。
三、报名程序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5日
(二)网上报名
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牢记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序列号。
(三)邮寄书面材料
1、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2、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3、中学审核盖章、相关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5、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材料于2015年4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核
招生就业处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方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学校面试,面试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面试安排在高考之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
五、面试
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会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面试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每个面试组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面试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二批控制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且2015年6月27-29日必须凭动态口令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志愿中填报我校。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特色要求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成绩计算方法说明。
(1)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绩为330分,因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3)学业水平测试含必测科目及选测科目。必测科目中,技术科目不予赋分,其他四门科目根据等级赋分,具体分数按照相应等级范围内就高计算,如必测科目的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9分,C等级折算为74分。选测科目中,根据等级计分,A+等级折算为100分,A等级折算为9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B等级折算为70分。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600分,考生折算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如折算总分为540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90分。
(4)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内容中, 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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