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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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本合同条款未来如有修改,将在指定媒体公告,恕不另行书面通知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1-1
第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1
一、 基金管理人2-1
二、 基金托管人2-3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2-5
第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1
一、 召开事由3-1
二、 会议召集方式3-1
三、 通知3-2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3-2
五、 议事内容与程序3-3
六、 表决3-4
七、 计票3-5
八、 生效与公告3-5
第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1
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4-1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4-1
第五部分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5-1
一、 基金名称5-1
二、 基金类型5-1
三、 基金投资目标5-1
四、基金规模5-1
五、 基金份额面值5-1
六、 基金存续期限5-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认购6-1
一、 设立募集期6-1
二、 认购对象6-1
三、 募集目标6-1
四、认购方式和销售渠道6-1
五、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6-1
六、 认购费用6-2
七、 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6-2
第七部分 基金的成立7-1
一、 基金的成立条件7-1
二、 基金不能成立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7-1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7-1
第八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8-1
一、 申购与赎回场所8-1
二、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8-1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8-1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8-1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8-2
六、 申购、赎回费用及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确定8-2
七、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8-3
八、 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及处理方式8-3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8-4
十、 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8-5
十一、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8-5
十二、 基金的转换8-5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8-6
第九部分 基金托管9-1
第十部分 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10-1
第十一部分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11-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12-1
一、投资目标 12-1
二、衡量基金整体业绩的比较基准12-1
三、投资范围 12-1
四、投资理念12-2
五、投资策略 12-2
六、投资管理的基本程序12-3
七、投资操作程序 12-4
八、投资限制 12-5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12-5
十、基金的融资 1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13-1
一、 基金资产总值13-1
二、 基金资产净值13-1
三、 基金资产的账户13-1
四、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分13-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14-1
一、 估值目的14-1
二、 估值日14-1
三、 估值方法14-1
四、估值对象14-3
五、 估值程序14-3
六、 估值错误的处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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