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科技进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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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科技进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调整充实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市科技顾问委员会,聘请市内外有关专家学者,为我市科技工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论证、评 议和建议。市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2、科技进步的关键在于人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人才工作,形成。培养、提拔、使用、爱护人才的机制。重点建设好高层次或有实用专长的科技专家、高素质科技型企业经营者、适应知识经济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三支队伍。
二、认真做好科技型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工作
3、科技型企业是指经认定的技术创新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等四类企业;科技型产品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重点试制鉴定新产品、重点试产新产品、专利产品、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产品等五种产品。对于上述科技型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市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认定条件认真做好初审和向上级部门的推荐工作,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在年审中如发现不再具备条件的企业或产品,将取消所授资格。
三、加快我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4、市人事部门要研究并不断完善《番禺市“九五”及2010年人才规划纲要》,并制定实施办法。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办法。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为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和改善科技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选拔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的人才进入部门领导层和主管技术、生产的企业中层领导班子,推动我市科技进步。
5、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我市培养大批实用型科技人才,同时积极开展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探索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合作,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在我市建立远程教育基地。市科技部门负责牵头,扶持帮助我市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6、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简化人事调动和入户手续,灵活掌握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户口迁入我市的,其配偶、子女免缴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不迁户口而被我市各单位聘用的,其子女入学、入托给予工作所在地户籍人员子女同等待遇。对在我市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分来自市内或市外,都要量才使用,选贤任能;对故意刁难、排挤外来科技人员者,要严肃处理。
7、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资金投入。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人才市场,以加强对人才交流的综合服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科技人员奖励制度,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
四、加大对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支持
8、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鼓励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争取到2000年,全市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
9、坚决执行国家、省、广州市为加速科技.进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所制定的各项税收减免和财政返还政策,市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应研究制定实施的操作办法。
10、扶持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凡我市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品经单独核算后,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从获利年度起,一定三年全额返还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11、市财政逐年增加科技三项费用,并将现属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性质的支出纳入科技三项费用科目预算。争取到2000年,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市财政继续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不断增加市科技进步基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三高”农业风险专项资金,应重点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逐年增加市科普工作专项费用,争取到2000 年,全市年人均科普费用达到0.50 元。
12、市各有关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对科技型企业给予适当减免。
13、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每年科技型企业贷款的回收再贷指标,应继续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并争取总量不断扩大。按照省的规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优惠的卖方信贷。积极争取为我市科技型企业开拓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开展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
五、加强科技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与机构建设
14、大力支持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全国高技术产业化中试配套。
15、设立市科技工业园区,坚持高起点规划,注重高质量服务,配套相关政策,大力引进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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