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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行相同合格线。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医师资格时,限定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注册。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已经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在授予医师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经公示后方能参加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四、通过加试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考生,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申报考生须按照要求填写《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于8月4日前将申请表上报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考试中心(海港区友谊路78号,市商务局院内)。
六、院前急救、儿科专业加试时间为9月13日17:00—17:30。
七、联系电话:3611764。
附件: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试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加试内容 院前急救□ 儿科□ 考生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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