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0704CB001-2015养殖水体用浓缩复合芽孢杆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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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康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704CB001-2015
养殖水体用复合芽孢杆菌
20 15-11-11 发布 20 15-12-11 实施
潍 坊 康 桥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发布
Q/0704CB001—2014
前 言
本标准是在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情况下,为更好的规范产品,强
化质量,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本企业制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按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 《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山东潍坊康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全国 唐家海、张建桥、。
本标准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养殖水体用复合芽孢杆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用复合芽孢杆菌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
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合芽孢杆菌,酵母菌,乳酸菌等为菌种,采用有机,无机原料经发酵培养而成
的供水产养殖用复合芽孢杆菌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798 复合微生物原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菌种
应安全,有效,并有安全性评价和鉴定等资料。
3.2 外观
呈灰白色粉末状。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水 剂 粉 剂
9
有效活菌数(10 /ml) ≥1 ≥3
发酵培养基 16
氨基酸因子 10
复合盐 11
沸石粉(%) 62
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通过感官指标(目测、鼻嗅等方法)判定。
4.2 有效活菌数及杂菌率
按NY/T798 中5.3.2、5.3.2、5.3.4 规定的方法进行。
4.3 净含量
按JJF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测规则
5.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2 指标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第3 章的要求。
5.3 组批
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4 检测方法
每批产品随机抽样5 袋,每袋取样500g,充分混合后取不少于500g 分装于清洁,干燥的瓶中,
贴上标签,一瓶用于检验,一瓶备查留用。
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效活菌总数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
合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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